根據基本權利和義務的不同,股權激勵可分為三種類型:當期股權激勵、未來股權激勵和期權激勵,管理者可以立即直接獲得股權。同時規定經理人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持有股票,不得出售
未來股權激勵:公司與經理人約定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股票,而購買價格一般是參照股票的現行價格確定的。同時,規定了經理人購買股票后賣出股票的期限期權激勵:公司賦予經理人在未來一定時期內以一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股票的權利,經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棄該權利。購買價格通常參照股票的現行價格確定。同時,規定了經理人購買股票后出售股票的期限不同股權激勵模式的權利義務不同。這三種激勵方式一般都能使經理人獲得股權增值權,包括股利收益和股權本身的增值權。但在持有風險、表決權、即時投資和貼現利息等方面存在差異,具體表現為:1.本次股票激勵和未來股權激勵均為提前購買股權或確認股權購買協議。一旦經理人接受了這種激勵方式,他們就必須購買股權。當股權貶值時,管理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損失。因此,當管理者持有當前或未來的股票購買協議時,他們實際上會承擔風險。在期權激勵中,當股權貶值時,管理者可以放棄期權,從而規避股權貶值的風險。這是期權激勵、本期股權激勵和未來股權激勵的主要區別。在本期股權激勵中,由于股權已經轉移,持有股權的管理者一般擁有相應的表決權。在未來的股票期權激勵中,當股權尚未轉讓時,管理者一般不具有相應的表決權,經理人實際上是當場投資(所謂的股權獎勵實際上是用經理人獎金的一部分購買股權)。期貨和期權是在未來一定時期內約定的經理人投資資金
4.在未來股票和期權激勵中,經理人支付資金購買未來的股權,但購買價格參照現貨價格確定。同時,管理人享有股權當場增值的權利。因此,實際上,這相當于經理人獲得了股權的折扣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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