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實踐中股東所面臨的困境資本多數決原則使控股股東在公司中享有絕對的權利,幾乎所有的公司計劃決策都受到控股股東的控制。當小股東面對大股東的霸道行為時,往往沒有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公司法》在保護有限責任公司少數股東利益方面的消極作用助長了大股東的囂張氣焰。小股東往往只能承受這種欺凌,或“轉股離場”,無法實現其合作經營公司并獲得預期收益的初始目標。股東對有限公司的投資意味著步入一條單行道。雖然他們獲得了股權,但在資產方面失去了更大的自主權。當大股東濫用公司控制權時,小股東往往無法維權;即使維權只能在規定的條件和方式下進行,其結果也未必能夠真正維護自己的權益,反而以“法律依據不足”為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有限責任公司的資本保全原則要求股東不得通過從公司提取資本來實現其投資。在這種情況下,轉讓出資成為一種常用的解決辦法,使中小股東免受欺凌
轉讓出資通常有兩種情況: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股東出資轉讓的實質是股權轉讓。內部轉讓是指將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既不會影響公司資本合作的性質,也不會造成人與人合作的矛盾。因此,《公司法》對此沒有任何限制,只要轉讓方和受讓方決定轉讓比例、價格、轉讓方式等其他股東無權干涉。對外轉讓是指將股權轉讓給非股東,不影響公司資本總額,但不能保證原股東會欣然接受新股東。股東之間可能不存在高度信任關系,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因此,《公司法》對股權對外轉讓作出了更多的規定和限制。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不同意轉讓的,應當購買轉讓的出資。不購買轉讓的出資的,視為同意轉讓。司法實踐中對這一規定有兩種理解。一是有限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未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的,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有購買出資的義務,否則視為同意將出資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根據這項諒解,轉讓必須實現,或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或轉讓給持異議的股東。另一種觀點認為,有限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否則不能轉讓,在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的前提下,不同意轉讓的股東可以購買出資,也可以同意轉讓。多數股東不同意轉讓的,不得進行股權轉讓。如果原股東不愿意收購,股權轉讓就行不通,而減資過程通常很難啟動,那么股東真的步入了一條單行道。這不僅嚴重影響了股東的投資積極性,也不利于公司的發展。所以我同意第一個觀點。在這種觀點下,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如《公司法》規定,股權轉讓必須經半數以上股東同意,但在第一種理解下,通常有兩種結果:1.出資轉讓未經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購買自己的股權,如果通過,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股東在轉讓時有優先購買權,因此,或者原股東不同意自己轉讓購買,或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仍具有優先購買權,故此處對通過表決權的股東人數比例的要求沒有實際意義和存在價值。筆者建議將該條簡化為: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不同意轉讓的,應當購買轉讓的出資。不購買轉讓的出資的,視為同意轉讓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軍官不能娶哪些人
2021-01-12股東能取出公司里的錢嗎
2021-02-18無期徒刑和終身監禁的區別在哪里
2021-01-13主要責任不要諒解書會坐牢嗎
2021-01-08無期徒刑最少服刑多少年才會被釋放
2020-12-15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怎樣規定責任的
2021-01-15跨省辦理結婚證要有哪些具體的程序
2021-02-16侵權責任糾紛能否申請支付令
2020-11-27判決侵權賠償金支付之日如何確定
2021-01-20汽車追尾事故賠償
2020-12-04農村信用社擔保合同擔保期是多久
2021-03-23單憑微信聊天記錄可以立案嗎
2021-03-17什么是指定委托收款
2021-01-02土地糾紛找民政嗎
2021-02-21如何應付房屋租賃中易見的法律糾紛
2020-11-26九級工傷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嗎
2021-01-08勞務關系辭退賠償是什么
2021-02-18學生勸架被劃傷保險公司要不要理賠
2021-02-21保險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備哪些
2021-01-30人身保險的受益人是由誰指定的
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