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職業病鑒定的程序如下:
1.當事人應當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鑒定申請提供的材料包括:鑒定申請書、職業病診斷記錄、診斷證明、鑒定委員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2.職業病診斷鑒定機構收到當事人的鑒定申請后,應當對當事人提供的鑒定有關材料進行復核,以確定有關材料是否齊全、有效。職業病診斷鑒定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審查,對材料齊全的出具受理通知書;資料不全的,應當通知當事人補正。必要時,第三方應當為患者進行體格檢查或者提取有關現場證據。當事人應當按照鑒定委員會的要求予以配合,可以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當事人也可以委托職業病診斷鑒定辦公室遴選專家,組成職業病鑒定委員會。鑒定委員會對鑒定資料進行復核和綜合分析,作出鑒定結論鑒定書的內容應包括:被鑒定人的職業接觸史;工作場所監測數據、相關檢驗數據等一般信息;鑒定證書必須由參加鑒定的全體成員共同簽署,并加蓋鑒定委員會公章。第五條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職業病診斷證明之日起三十日內處理,可以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由設區的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糾紛鑒定當事人對設區的市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自收到職業病診斷鑒定證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鑒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重新鑒定診斷鑒定委員會是最終鑒定機構,以上都是關于如何申請職業病鑒定的。我們應該知道,職業病鑒定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因此,有可能患職業病的員工有必要申請職業病鑒定。如果您遇到更復雜的法律問題,我們將為您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歡迎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掛靠在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嗎
2020-12-08公安局能介入征地折遷嗎
2020-11-17交通違章處理流程
2021-02-01車禍四級傷殘得五級傷殘賠償金傷殘賠償金怎么算
2021-03-23事故處理時間有什么規定
2020-11-12交通事故對方遲遲不肯解決理賠怎么辦
2021-02-162020無犯罪記錄證明需要什么材料
2021-02-02合同法關于違約金標準
2020-11-15如何反家暴
2021-02-09近親結婚可以領結婚證嗎
2021-01-29什么是婚姻自由,婚姻自由的保護措施是什么
2021-02-06個人婚前財產的證據如何保存
2021-02-19工傷中侵權人應當怎樣賠償.
2020-11-22無效合同內部分承諾是否有效
2020-11-21再審時變更訴訟請求怎樣進行
2020-11-16疫情期間房屋過戶可以延期嗎
2020-11-27暫住證過期了重新辦都需要什么材料
2020-11-29房屋補償標準能否作為賠償的計算依據
2021-02-23對于未約定補償金的競業禁止協議有效嗎
2021-03-23用人單位能否在服務期內扣押員工證件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