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在下列兩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如下: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為勞動者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約定服務期限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協議。員工違反服務期協議的,應當按照協議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用人單位和員工可以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合同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需要支付違約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一)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嚴重影響本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經用人單位提議拒不改正的;(四)用人單位以欺詐手段違背用人單位真實意思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五)依法追究勞動者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二)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的利益(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勞動合同無效(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五)以上均為勞動部小編提供的資料luba.com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登報解除勞動合同有什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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