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和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延長時間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1)將開庭日期通知當事人,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當事人開庭日期和地點。按照“一案一審”的原則,成立了仲裁庭承擔案件的仲裁工作。仲裁庭組成人員應當認真審查上訴、答辯材料,調查取證,查明爭議事實。對需要檢查、鑒定的問題,應當報法定部門檢查、鑒定;沒有法定部門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委托有關部門進行勘驗或者鑒定。仲裁庭組成人員應當根據調查情況,制定解決方案,并根據勞動爭議仲裁案件仲裁期間法的規定,合理確定開庭日期。仲裁庭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和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明確規定,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和地點告知當事人。一方面,有利于當事人調查收集相關證據和資料,為庭審辯論和質證做準備。另一方面,也方便當事人妥善安排個人事務,做到按時到庭,體現了法律的人性化。至于通知方式,本條明確規定,書面通知是指當事人因法律原因,在仲裁庭將開庭日期通知當事人后,并在開庭前三天,經仲裁委員會同意,將開庭日期推遲至另一日期的行為,使仲裁程序不能如期進行。經當事人請求,仲裁庭作出裁決。當事人是指雙方當事人,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延期請求應當在仲裁庭通知開庭日期后和開庭三日前提出。延期開庭權的起算日期非常明確,只有在仲裁庭告知開庭日期后才能行使,但對期限存在爭議。如果延期請求的期限過于寬松,擾亂了仲裁庭及其仲裁員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別是在大多數仲裁員是兼職的情況下,延期審理可能給仲裁員帶來諸多不便,也影響到對方當事人參與仲裁。但如果規定過于嚴格,不利于當事人有正當理由行使延期審理權。因此,規定開庭前三日是在立法過程中尋求二者平衡的結果
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和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相關問題,請咨詢我們的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侯學超律師,畢業于鄭州大學法學院,現為浙江同舟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曾從事多年的企業法務工作,處理了大量的民商事糾紛,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訴訟技巧,能夠針對具體案情做出具體分析并制定相應的策略,努力為每位當事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自執業以來秉承誠信、謹慎、嚴謹、細致的執業理念,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維護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擅長領域:民商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婚姻繼承、交通事故、公司治理與股權糾紛等。 咨詢電話:13780097531(微信同號),來律師事務所面談時,請提前預約。 辦公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高新區江南路666號寧興大廈8樓。
農民工工資擔保保證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2021-02-19轉讓股權被拒辦變更登記怎么辦
2020-11-11公司在試用期開除員工有經濟賠償嗎
2021-01-19老人能找子女要贍養費嗎
2021-02-14給了贍養費能分到遺產嗎
2020-11-27扶貧房若不贍養老人能收回來嗎
2021-01-26退役軍人的傷殘撫恤金可以代領嗎
2021-03-15房產證沒過戶可以直接辦不動產嗎
2021-03-10停車位租賃合同
2020-12-05口頭辭職合不合法
2020-11-09勞動糾紛處理程序怎么進行
2021-01-08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和雇主責任險有什么區別
2021-03-16產品責任險中保險人的義務有哪些
2021-02-06交通責任認定書下來保險就可以賠款嗎
2021-02-11掛車僅買商業三者險如何理賠
2020-12-05婚內財產保全保險以及注意事項
2021-02-17什么是商業代理?
2021-02-11怎樣改變土地用途
2021-03-06林地承包合同怎么寫
2021-02-15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