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雙方都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婚姻是否一定無效?
在法定結婚年齡之前確認婚姻是否無效,要區分某些情況,不能一概而論。一方或者雙方在結婚時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但雙方在婚姻效力發生爭議時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登記結婚的,現有婚姻不視為無效。但是,這并不是對當事人過去行為的肯定,而是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當事人年齡的增長,婚姻無效的原因不再存在。為了穩定婚姻關系,無需確認無效婚姻
第二,無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無效婚姻往往與禁止條件的婚姻相聯系。無效婚姻是男女結合的一種形式,沒有建立婚姻的必要條件。無效婚姻有四種情形: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3)婚前患有醫學禁止結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4)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誰能宣告婚姻無效無效婚姻雖然缺乏法律要求,但婚姻當事人已經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婚姻登記具有確認婚姻關系的法律效力。因此,只有法律機構按照法定程序對沒有法律要求的婚姻關系進行審查確認,才能宣告婚姻無效
在我國,人民法院是有權宣告婚姻無效的組織,其他任何單位(包括婚姻登記機關)和個人都無權宣告婚姻無效。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案件有兩種:(一)婚姻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經核實無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無效(2)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審查認定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系無效的,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人民法院審理婚姻無效、離婚案件,不適用調解審理婚姻效力,應當依法判決;婚姻有效性判決一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婚姻要件中,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達到法定年齡,否則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結婚,成為合法夫妻。只要一方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就一定是無效婚姻,這是真的嗎?事實上,如果合法婚姻的一方或雙方達到規定的年齡,那么婚姻關系就不能被視為無效
是強制婚姻有效還是無效在什么情況下是無效婚姻外國婚姻無效的規定是什么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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