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買賣婚姻是否違法
我國憲法、婚姻法等法律嚴禁買賣婚姻。商業婚姻不僅受到法律的保護,而且受到法律的懲罰。構成犯罪的,以拐賣婦女罪論處。商業婚姻是指婚姻關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為取得巨額財產而安排、強迫他人締結的婚姻。包辦婚姻是指婚姻關系之外的第三者(包括當事人的父母)違反婚姻自由原則和婚姻當事人意志,強迫其締結的婚姻。包辦婚姻和商業婚姻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包辦婚姻不一定是商業婚姻,但商業婚姻必須是包辦婚姻。包辦婚姻的構成要件是強迫當事人違背自己的意愿;除了強迫安排,還有財產取得的問題第二,如何處理商業婚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商業婚姻是可撤銷的婚姻。根據《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買賣雙方可以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請求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解除婚姻關系買賣婚姻所得的財產,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包辦婚姻、強迫婚姻、變賣婚姻所得的財產原則上由國庫收繳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婚姻可以解除,從一開始就無效。商業婚姻宣告無效后,男女同居。根據法律規定,男女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解釋(一)》第十五條的規定,男女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可以作為共同所有。除非有證據證明屬于一方當事人所有綜上所述,婚姻自由是青年男女結婚的基本原則,婚姻法對此有明確規定。在邊遠山區,一些父母仍然買賣婚姻、包辦婚姻,這種情況是不允許的,違反了法律規定。當事人將被追究法律責任。性質惡劣構成犯罪的,本案將由公安機關以拐賣婦女罪立案,未滿法定年齡的婚姻是否為無效婚姻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保證人責任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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