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女朋友懷孕了,我會坐牢嗎
根據我國刑法,如果犯罪人知道自己不滿14歲,仍然與其發生性關系,無論未成年人是否愿意,都將構成猥褻兒童罪。但是,如果未成年人確實早熟,隱瞞真實年齡,如果行為人確實無法從外表判斷真實年齡,如果雙方都愿意,也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原則上不認為是犯罪。聚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故意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女孩發生性關系是否構成強奸罪的批復》的規定從重處罰明知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女孩發生性關系,不論該女孩是否自愿,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定罪處罰;如果行為人確實不知道對方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雙方自愿發生性關系而沒有造成嚴重后果,情節明顯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區分強奸、猥褻14歲以下女童,可以表現為采摘、吸吮、摟抱等行為,不需要采取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具有相似性。但二者有本質區別,主要表現在:(1)行為主體不同。前者的主體必須是男性,后者的主體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前一行為主體在14歲時可以構成犯罪,后一行為主體只有在16歲時才能構成犯罪(2)通奸目的不同。前一項法令的目的是與14歲以下的女孩發生性關系;后性行為的目的是通過猥褻兒童來滿足和激發自己不正常和不正常的性欲(3)不同的行為方式。前者為通奸,只能發生在異性之間;幼女行為后,即與幼女發生性關系的方式除性關系外,其余均為淫穢、淫穢行為,可發生在異性之間或同性之間。前一行為的對象是14歲以下的少女;后一種行為的對象是14歲以下的兒童,可以是女性兒童,也可以是男性兒童。強奸幼女前后,行為人有扒其下體等不雅行為的,屬于吸收犯罪。后者被前者吸收。各國婦女兒童都屬于相對弱勢群體,實施強奸罪的行為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保護他們的權益,國家還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明確14歲以下的人發生性行為,無論雙方是否愿意,都將構成犯罪行為,情節嚴重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它,哪些行為會構成猥褻兒童罪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高空拋物致人受傷的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021-01-12同居關系是否連帶賠償
2021-03-10如何辦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2021-03-03抵押
2021-03-17交通事故同等責任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2020-12-26車禍死亡26歲該賠多少錢
2021-02-11小學生在校發生意外.學校有責任嗎
2021-01-05工地勞務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2020-11-14又一座僅供瞻仰的神龕——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解讀
2020-11-20拒付加班工資屬勞動爭議嗎
2021-01-07海洋貨物運輸保險索賠期限
2021-01-18保險合同是否為有名合同,有哪些內容
2021-03-03保險合同糾紛中的法律適用
2021-03-07保單受益人變更有講究
2021-03-17怎樣提前解除保險合同
2021-02-28車險理賠的常見問題律師解析
2020-12-12什么情況下汽車淹水可以理賠
2020-11-24土地承包的經營權證的辦法機構是哪一個
2020-12-09在拆遷中,沒有拆遷補償方案合法嗎
2020-12-28拆遷補償是按照人口數還是房屋面積進行補償
202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