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情形是什么公司解散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自然解散;二是強制解散;第三,股東要求解散。現在讓我們詳細了解一下公司的解散情況
首先是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現。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經營和終止的根本依據。公司解散的條件或者理由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充分體現了公司自治的契約性。因此,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當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發生時,公司的解散事由可以在章程中規定,公司將進入解散程序第二是股東大會解散,即股東大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或者外商投資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司章程未規定解散事由的,公司可以股東會決議解散。由于公司解散是關系公司存續的重大問題,根據新《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股東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第三種是依法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也需要解散。合并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的合并,合并雙方原公司解散;公司分立的,原公司解散;公司分立時,原公司不解散。以上三種情形均為公司自愿解散第四種情形為公司強制解散。指因自身違法行為被吊銷、責令關閉、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公司存續過程中,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強制性規定,可能被撤銷、責令關閉或者被行政機關撤銷,公司也可能喪失合法存續資格。公司行政強制解散前,分散在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中。新《公司法》對公司解散事由作出了統一明確的規定第五條是司法強制解散,是指法院在特定條件下通過司法判決解散公司的情形以上是小編對“公司解散的情形是什么”問題的回答。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師協會還提供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參加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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