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哪個部門需要到勞動局討薪,公安局不理
勞動仲裁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訂立、履行、變更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3)退市、辭退、辭職、辭職引起的爭議(4)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方面的爭議(5)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等方面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及時、注重事實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于拖欠工資的行為,最好直接到勞動部門辦理。如果你去警察局,那么警察也讓自己去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律霸律師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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