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品被視為作者作品的情形是什么,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一、作品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即作者與單位有勞動關系,有權從單位領取固定的勞動報酬,享受單位為職工提供的工作條件,接受單位在勞動合同范圍內安排的工作任務,并接受本單位在工作中的必要監督和指導
創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組織性質所承擔的任務三、創作作品應當屬于作者職責范圍,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由單位指定作者完成部分超出作者職責范圍和本單位正常業務范圍的作品,這不是一部法定作品,作品基本上是按照作者本人的意愿創作的,而不是按照單位的意愿創作的。按照單位意志創作的作品,不是本崗位的作品,而是本單位的作品,即本單位應當視為作者的作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其他著作權屬于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作者對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合同享有著作權的在役作品享有署名權,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其他著作權,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可以獎勵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而創作的作品,是服務作品。著作權除本條第二款規定外,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其經營范圍內有優先使用權。作品完成后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許第三人以與本單位使用作品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钡诙钜幎ā?/P>綜上所述,服務工作是為本單位提供物質技術條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承擔工程設計。專利權屬于用人單位,署名權屬于設計發明人,著作權屬于作者。工程竣工后兩年內,未經著作權人用人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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