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工傷保險條例》所稱的工資分為兩部分:一是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體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二是“個人工資”,即一次性工傷傷殘津貼中的“工資”。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意外傷害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為工傷職工患事故或者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業病,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發放,停工留薪期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受傷職工評定殘疾等級后,應當停止支付原待遇,依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殘疾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分析工傷保險待遇與工傷醫療待遇的差異p>1.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各項福利,以及醫療報銷、住院費用、治療費用、住院伙食補貼、停工期間工資、護理費用等醫療福利,異地治療住宿費、交通費、義齒安裝費、義眼等輔助工具費、達到傷殘等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費、自理護理費、傷殘補助費、死亡喪葬費,一次性死亡撫恤金、贍養親屬撫恤金等2.工傷醫療是指工傷的治療費用,不含其他費用
3.職工在工作中發生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應當到簽訂工傷醫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緊急情況下,如果工傷治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清單》、《工傷保險藥品清單》的規定,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清單,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在工傷期間,還應了解相應的工資計算法律知識。不懂計算的人可以到律霸找律師幫我們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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