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雙方都簽了離婚協議,你能不能退回去
簽了離婚協議后,你就不能退了,除非你還沒有申請離婚證
如果雙方都簽了離婚協議,但還沒有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就不具法律效力了。對離婚協議中的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內容有異議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規定或者當事人就離婚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財產分割協議、子女撫養權爭議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1月1日起施行)關于協議離婚的有關規定是什么,第1076條[協議離婚]如果夫妻雙方自愿離婚,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向和對子女撫養等事項的協商一致意見,第1077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后三十日內,當事人不愿離婚的,可以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辦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應視為已撤銷離婚協議;(1)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香港>(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 <:P > >澳門市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的,除應當提供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明材料外,發給本人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外國人還應當出示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向和對子女撫養等事項的共識,財產和債務處理
簽訂離婚協議只能代表離婚協議的成立,離婚協議的真正法律效力在離婚證之后。離婚協議生效后,如果我們在財產分割問題上反悔,起訴是沒有用的,如果我們不能證明財產分割條款是欺詐或脅迫的,是否有必要對離婚協議進行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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