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終局的勞動爭議申請執行
勞動爭議一裁終局的裁決書生效后,當事人不執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受理的法院應該依法執行。
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勞動爭議的處理方式
1、勞動爭議調解
調解是處理企業勞動爭議的基本辦法或途徑之一。事實上,調解可以貫穿著整個勞動爭議的解決過程。它既指在企業勞動爭議進入仲裁或訴訟以后由仲裁委員會或法院所估的調解工作,也指企業調解委員會對企業勞動爭議所做的調解活動。這里所說的調解指的是后者。企業調解委員會所做的調解活動主要是指,調解委員會在接受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申請后,首先要查清事實、明確責任,在此基礎上根據有關法律和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的規定,通過自己的說服、誘導,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在相互讓步的前提下自愿達成解決勞動爭議的協議。
2、勞動爭議仲裁
仲裁也稱公斷,仲裁作為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辦法之一,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對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爭議案件進行居中公斷的執法行為。
3、勞動爭議訴訟
勞動爭議訴訟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規的程序,以勞動法規為依據,按照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的活動。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勞動爭議一裁終局的裁決書生效后,當事人不執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受理的法院應該依法執行。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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