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職工工資、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服務協議,例外情況是,女工要求終止勞動(雇傭)合同或服務協議
如果在哺乳期,一些原來的職位目前可能無法勝任。在這種情況下,經協商,用人單位可以調換崗位,但必須有充分證據證明你不能勝任原崗位,必須與勞動者協商。如果雇主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不能勝任原來的工作,并單方面改變了職位,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您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哺乳假及待遇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產假期滿后撫養困難的女職工,可以自行休哺乳假領導申請批準
1.生育第一個孩子,領取《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的,給予6個月的哺乳假,對獨生子女的父母給予獎勵費(直至子女年滿14周歲)
<2.生育第二胎時,哺乳假為3個月有條件的獨生子女女職工還可享受一年哺乳假(含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發放,獨生子女父母不領取獎勵費4.休假待遇:哺乳假3個月、6個月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放,并加上崗位津貼和省補助,不影響晉升,工資調整和工齡計算
請一年(含法定產假)哺乳假,照常發放工資,停止發放崗位(崗位)津貼和省補助。升職、調薪及工齡計算不受影響。獨生子女父母不收獎勵費
5.雙胎以上女職工分娩后可休假一年,產假以外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支付
6.哺乳期:照顧一歲以下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哺乳2次(含人工喂養),每次哺乳30分鐘。它也可以結合兩次哺乳。雙胞胎及以上的哺乳期按單胎哺乳期加倍計算。哺乳期和途中往返時間從勞動定額中扣除,發放工資
哺乳期可適當延長,但不超過6個月8.確診為更年期綜合征的女工癥狀較重,每月可休1-2天
女教師產假在寒暑假,合同期未滿時可推遲寒暑假,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不得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男女雙方晚婚晚育的,男方在哺乳期可享受5-7天的哺乳假,公司不能隨意調整崗位和減薪。在哺乳期,你現在可能不能勝任。用人單位可以調換工作崗位,但必須有充分證據證明你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必須與勞動者協商。還有其他相關問題想知道,歡迎咨詢法律BA網免費法律咨詢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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