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有合法的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的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離婚訴訟;二、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提起離婚訴訟的當事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和副本,起訴書應當載明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分割等內容,托兒及相關證據4.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不動產、股票、債券、,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原、被告之間合法婚姻關系的結婚證或者婚姻關系證明,原告、被告不能證明的,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出庭或者認為有必要邀請他人參加訴訟的,可以依法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但原告、被告必須是符合上述條件的主體,離婚訴訟有兩條特別規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提出離婚請求,必須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有重大過失的除外。根據有關規定,現役軍人離婚,必須經團級以上政治機關批準,并發給證明《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丈夫在懷孕、生育、生育期間不得提出離婚,分娩后一年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婦女提出的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必要的男子提出的離婚,不受此限制。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離婚證、離婚證等,戶口簿和身份證2.事實婚姻的,證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提交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出具的證明,隨著我國離婚率的不斷提高和公民思想觀念的發展,被告人的居住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證明應當提交居委會、村委會或者公安機關,越來越多的夫妻會因為一些瑣事而辦理離婚手續,所以在辦理離婚手續時,不僅要分配孩子的撫養權,而且要在婚后分割共同財產,一般來說,分割的比例和金額將根據雙方協商的方式確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通常房間的面積怎么計算
2021-03-04孕期女職工保護法律規定
2021-01-02涉外婚姻孩子如何上戶口
2021-01-13法律顧問審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2021-01-20盜版被告怎么賠償
2020-11-22拘傳的程序有哪些
2020-12-11合同撤銷的條件
2021-02-17男童校車內離世,幼兒園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2021-02-23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可要求經濟賠償金
2021-02-17如何理解勞務派遣用工是一種補充用工形式
2021-03-02定期壽險具體有什么特點
2020-12-03三責險的賠償金額如何計算
2020-11-09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風險及損失案例解析
2020-11-28保險受益人要注意些什么
2021-03-22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指什么
2021-01-02從海運保險角度淺析國外進口商對貿易合同的選擇
2020-12-29投保人怎么要求退還保險費
2021-01-05保險車輛出險后理賠的基本步驟是什么
2021-02-14實習期上高速保險拒賠合法嗎
2021-02-22土地出讓收回可以再次出讓嗎
20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