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簽離職后還能監察嗎
可以找勞動監察大隊維權。如果無法調解,只能去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請勞動爭議仲裁的范圍
依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下列爭議的仲裁:
(1)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2)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3)事業單位與其建立人事關系的工作人員之間因終止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4)社會團體與其建立人事關系的工作人員之間因終止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5)軍隊文職人員用人單位與聘用制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綜上,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解答。由此可見,可以找勞動監察大隊維權。如果無法調解,只能去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對此,如果讀者還有其他疑問,歡迎登陸律霸網在線法律咨詢,我們將有專業律師為您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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