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起訴證據的審核與認定。復印件、復制件是否與原件一致
證據是否與案件事實有關證據的形式和來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證據的內容是否真實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是否有利害關系與當事人的關系第二,起訴離婚應提交哪些證據p>1.婚姻關系證明材料(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登記部門證明)
2.發生糾紛已經處理或者辦理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判決、調解、裁定等法律文書,或提供街道調解委員會及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后共同購買、婚后繼承、捐贈財產、雙方月經濟收入)、婚前個人財產(財產來源、價值等),夫妻共同使用年限)和家庭共同財產(提供銀行賬號、發票等有關證件,注明種類、原價、數量、貨源)、購買或者取得的日期、存放地點)和處理請求;有債務的,應當提供債權人的姓名、地址、借款用途和治療意見。
4夫妻因打架斗毆受傷的,應當提供醫院診療記錄,提供居委會證明和法醫鑒定
5.子女情況(注明是否為婚生子女、繼子女、領養子女、死亡子女、送養子女基本情況、子女現居住地和領養人證明),撫養子女意見
6.家庭住房(誰擁有、合租、借用)、離婚后住房安排意見(遷出方向、接收人意見、單位證明等)
第三人姓名、基本情況及相關證據、證人姓名、工作單位、住址,etc有生理缺陷者應進行法醫或醫院鑒定。如有精神疾病、癡呆、性病等,應提供患病時間、住院診療證明、是否隱瞞婚姻等證據能夠證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實的證據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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