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喬是一家外資公司的員工。他與公司簽訂了一年的勞動合同,專門從事文書工作。雙方約定,喬某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喬工作很努力,如果任務沒有完成,他會在下班后自動加班。在工作過程中,喬某每天下班前都向上級領導匯報當天的工作進展,并在郵件中說明需要加班完成任務。一年后,喬某受不了公司的工作安排,說合同期滿不續約,但要求公司在一年內支付加班工資,并出示了一年內延長工作時間的考勤記錄和每日工作報告
案件的焦點是喬某為完成任務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時,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資《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設立依法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規章制度的內容包括勞動者權利義務規范。根據本條規定,企業自然可以制定不與國家法律相抵觸的加班制度,并可以規定適當的加班審批程序,支付不低于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成為企業管理和解決糾紛的依據之一。
此外,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中國現行的標準工時制度是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按照上述標準,是計時工資制。用人單位的計時工資制度,對其加班工資有明確規定。相關規定顯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即用人單位只有在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時才應支付加班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不安排加班,但員工自愿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按上述規定支付加班費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公司對喬某實行計時工資制度,但其平時的加班延誤并不是公司安排的,但都是喬某自愿執行的;公司對企業內部加班有相應的加班制度,喬某拖延加班時未履行公司規定的加班審批手續。因此,喬某要求公司支付其自愿加班費而未辦理加班審批手續的延遲加班費,缺乏依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服刑期間家屬探視,看守所會有記錄嗎
2020-12-13如果沒有失業證怎么入職
2021-02-05人身受到侵權該怎么索賠
2020-11-25哪些人享有機械表演權
2020-12-04公眾號摘抄一段話會不會侵權
2020-12-29域名商標的保護期限是多少年
2020-12-18醉灑駕駛撞死兩人如何處罰
2021-02-25民事訴訟須知
2021-02-04家里失火國家有賠償嗎
2021-02-21把銀行卡借給別人走賬犯法嗎
2020-12-07法律中規定的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
2021-01-27違法占用村集體建設用地如何處罰
2020-12-25首套住房能沒收嗎
2021-02-22員工辭職是否確認解除勞動關系
2020-12-10用人單位調動工作地點,勞動者有權拒絕嗎
2021-02-26女職工孕期能不能被辭退?
2020-11-10保險公司提出開業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2020-11-12交通事故不理賠情形
2020-12-20人身保險不適用代位追償原則的原因有哪些
2020-12-11保險合同內容變更后還有效嗎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