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根據200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配偶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也就是說,除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四種過錯行為外,其他過錯行為均不屬于法定賠償范圍。當然,是否構成四起上訴案件還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分析確定離婚損害賠償的范圍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在司法實踐中,無過錯方獲得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并不高。在大多數情況下,賠償金額與夫妻共同財產的金額相比非常低
(3)何時賠償中國法律明確規定離婚是要求損害賠償的前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未提起離婚訴訟就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許離婚的,不得申請離婚損害賠償。離婚前要求損害賠償是不被支持的。在現實中,損害賠償通常在離婚時提起如果夫妻雙方都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他們將失去向對方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權利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離婚精神損失費沒有規定數額,法院在決定賠償時,將考慮以下幾個方面:行為人的過錯程度;被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具體侵權情形;其他因素如婚齡、婚后關系質量等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證券上市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2021-03-01只要立案就沒有追訴期嗎
2020-11-15哪時候可以去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2020-11-20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雙方為同等責任,肇事方車輛修理費可以要求受害方承擔嗎?
2021-02-14勞動合同不變更要賠償嗎
2020-11-09人死亡后婚姻關系如何解除
2020-11-26遭遇空頭支票時怎么辦法官支招
2020-12-10臨時用地到期可以處罰嗎
2021-01-12在哪些情形下勞動合同將會終止效力
2021-02-12如何解除合同及解除合同程序
2020-12-05工會要做哪些工作
2021-01-16請求確認勞動關系材料有哪些
2021-03-23實習期工資可以現結嗎
2020-11-13學生實習期受傷是工傷嗎,學生實習期受傷誰來擔責
2021-02-27人壽保險怎么買,在購買中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2-04壽險投保的一般流程
2020-11-27運輸保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2020-12-18保險條款應當合理解釋
2021-03-22保險公司如實告知時應提供現金價值表么
2021-01-12肇事司機拿了發票就能報保險嗎
2021-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