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主有法律過錯,且工人要求終止合同和中斷雇傭,在單位支付勞動合同違約金后,我是否可以獲得失業救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45條的規定,勞動者在中斷就業期間,必須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沒有一項是必不可少的:
1.他自愿中斷工作
2.雇主和他本人在中斷工作前已支付了一年的失業保險費
3.那些已經申請工作并愿意申請工作的人
雇主違反了勞動法適用于各種情況,從輕到重。這并不違法。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如果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8條中沒有明確規定自己的過失,他可以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您可以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和本人失業前已繳納一年失業保險費的
(2)非因個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登記失業并有工作要求的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社會保險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三條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請失業保險待遇,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自愿中斷勞動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依照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40條和第41條(3)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4)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被用人單位辭退、撤職或者解聘的;(5)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本人在單位支付勞動合同違約金的,能否領取失業救濟金?領取失業救濟金和合同違約賠償金之間沒有必要的聯系。只有符合相關要求的人才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這不是你失業時能得到的。如果工人希望在職業生涯結束后領取失業救濟金,他應該在律霸.com上尋求律師的指導,以使自己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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