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與分行存在勞動關系,是否與總行存在勞動關系
分行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無法簽訂勞動合同。雇傭員工與總公司推薦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但是,子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可以與工人建立勞動關系。分公司的法律性質公司法第四十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分支機構的任職資格
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的,可以以勞動者為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的,可以受用人單位委托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如何判斷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首先,勞動合同是判斷的依據;第二,沒有勞動合同,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確定勞動關系的建立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發[2005]12號)對如何判斷勞動關系給出了更具體的判斷標準當雇員和雇主之間沒有勞動合同時,雙方之間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1.雇主在招聘雇員時未簽署書面勞動合同,在下列情況下同時建立勞動關系:(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受用人單位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的;(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經認定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雙方可參考以下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分配名冊)和各種社會保險費支付記錄(2)“工作許可證”,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服務證明”和其他身份證明文件(3)勞動者填寫的“登記表”和“登記表”等招聘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詞,etc
第(1)、(3)、(4)項中的相關憑證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勞動關系確認勞動仲裁類似于民事訴訟中的確認訴訟。這是一種勞動仲裁,旨在確認工人和雇主在一定時期內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如果與分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是否與總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在分公司工作由分公司管理。如果總部需要,員工也可以調回總部。如果與分行存在勞動關系,但員工不知道自己與總部的關系,可以在luba.com上找到專業律師進行在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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