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墮胎公司能解雇工人嗎?否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雇職工: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患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2)在本單位患有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經確認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
(4)女性員工正在懷孕,分娩和哺乳
<5)自法定退休年齡起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不滿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按不同情況分為經濟性裁員和一般性裁員
<《勞動合同條例》,經濟性裁員是指一次裁員20人以上,職工人數不足20人但占職工總數10%以上的
該法還規定,單位經濟性裁員的原因如下:
(1)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組
(2)生產嚴重困難和運營
(3)企業因生產變化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重大技術創新或商業模式
(4)由于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經濟形勢發生重大變化而無法履行其他勞動合同
如果一些企業受到金融危機的嚴重影響,并且出現上述情況,他們可以進行經濟性裁員
單位的小規模裁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處理:
如果企業一次裁員不到20人,且裁員人數不到員工總數的10%,它不屬于法律規定的“經濟性裁員”,可以視為一般性裁員而不受上述規定的約束
一般性裁員是指雇主和雇員之間終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出現下列情況:,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或向員工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后終止勞動合同:
(I)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得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勞動者不稱職,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后仍不稱職
(三)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者不能履行勞動合同,且單位與員工協商未達成變更合同內容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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