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簽訂書面合同,但雙方通過口頭協商達成協議的,為口頭合同,合同也有效。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于合同爭議,應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合同履行地在雙方達成的口頭合同中確定,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原告可自由選擇起訴法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若干法律適用問題的法院(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同一裁決均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由人民法院共同審理,雙方互為原告和被告。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撤回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另一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繼續審理。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仲裁裁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以后受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案件移交先受理的人民法院注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權的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雙方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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