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后我必須上班嗎
編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如果員工因工傷或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原工資和福利在暫停和工資保留期內保持不變,由單位按月發放
停工工資保留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如遇重傷或特殊情況,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后,可適當延長,但延期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員工經評定殘疾等級后,將停止支付原福利,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的相關規定享受殘疾福利
工傷員工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工傷,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如果無法照顧自己的受傷工人在停職和保留工資期間需要護理,則其所在單位應負責護理
員工福利的內容
1.建立各種補貼制度,以減輕員工的生活負擔,確保其基本生活。如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冬季職工宿舍取暖補助、獨生子女費、拖子女費、探親假差旅費、婚喪待遇、職工喪葬補助、直系親屬撫恤金等,職工病假、工傷假期間的救濟費用、職工住房補貼等
2.建立集體福利設施,為職工生活提供便利。如員工食堂、托兒所、理發店、浴室等
3.建立各種文化體育設施,激活員工的文化生活。例如圖書館、閱覽室、運動場等
4.員工宿舍等的建設
此外,工人還可以要求工傷賠償。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明白的,您不妨咨詢我們的律師,了解律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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