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倒閉時,退休員工是否仍能獲得補償
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沒有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可參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果期限少于六個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設區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該地區雇員平均月薪的三倍,則應向雇員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的經濟補償標準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違約和終止經濟補償辦法》的相關規定,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應根據不同的違約或終止合同的情況進行補償
《勞動合同違約和終止經濟補償辦法》對不同的補償標準有更明確的規定。它規定了雇主向工人支付經濟補償的四個補償標準:
(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協議,扣留拖欠的工資,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于當地工資標準,則用人單位應額外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額為工資標準下半部分的25%
(2)如果因工人生病、非工傷或不稱職而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并支付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對于重病和絕癥患者,雇主還應增加醫療補貼。因“用人單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重病患者的增加部分不得低于醫療補貼的50%,絕癥患者的增加部分不得低于醫療補貼的100%
(3);勞動者不稱職,經培訓或者轉崗仍不稱職,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工資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工人的工資比社會平均工資高出三倍,則應向其支付12個月的經濟補償”
(4)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意見后,發包人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因依法整頓瀕臨破產或者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并在單位工作滿一年支付相當于一個月流動資金的經濟補償。在這種情況下,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沒有12個月的期限
根據上述相關回答,企業破產后,員工一般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但如果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則應終止合同,因此沒有經濟補償。如果您有相關法律意見,可以致電力霸在線律師進行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務派遣人數超過如何處罰
2021-02-24醫療事故鑒定
2021-01-13勞動關系的特征有哪些
2020-12-29民間借貸房產證兩個人名字可以抵押嗎
2020-12-06傷殘評定前應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2021-02-19買二手房注意事項
2021-02-07可以有條件的放棄繼承權嗎
2021-02-12怎么繼承父母的拆遷安置房
2021-02-12欠錢不還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是怎樣的
2020-11-23交通肇事逃逸認定書要幾天才能出來
2021-02-27單位公款可以打到個人賬戶嗎
2021-02-13雇傭算承包關系嗎
2020-12-09合同欺詐可以索要賠償嗎
2021-01-02被迫簽訂有欺詐性的合同可以撤銷嗎
2021-01-17擔保合同約定不明確該如何擔責
2021-01-06合同生效后有異議怎么辦
2020-12-04商家履行不了合同怎么賠償
2021-02-23地役權包括什么內容
2021-01-14當事人在房地產糾紛訴訟中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2020-11-25二次入職離職補償金怎么結算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