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某和餐飲店老板均在開庭當天參加了庭審活動,庭審適用的簡易程序。在經過了一個多小時的開庭后,法官宣布庭審結束,擇日作出判決。藍某和餐飲店老板都想知道,法院在什么時候能夠作出判決呢?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訴訟的案件,有著嚴格的審限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訴訟第一審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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