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患病單位能辭退嗎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患病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才能合法辭退勞動者,就是勞動者在規定的醫療期滿之后既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能從事其他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另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同。《勞動合同法》還規定,如果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實踐中,如果是因為患病這些不能避免克服的不可抗拒原因無法上班的,不以曠工處理。《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規定了醫療期限,根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即實際工作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上述只是規定醫療期間應該發放的工資期限,因此,至少可以有三個月的醫療期,可以拿三個月醫療期工資,但是超過這個期限的,用人單位可以不付工資,醫療期滿,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被辭退如何救濟
1、《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用人單位不得因為員工生病而進行辭退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局去申請仲裁程序,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用人單位這種情況還需要支付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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