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不到一年半,銀行收債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承擔
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最集中在夫妻離婚過程中。一種是夫妻離婚時分割,這與夫妻采用的離婚方式有關。夫妻協議離婚的,應當在離婚協議書中載明各自的債務。當然,這一協議本身對債權人沒有法律約束力。根據《婚姻法》第41條,夫妻雙方向法院提出離婚;離婚時,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或者該財產屬于對方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婚姻法》作出判決,對夫妻共同債務作出判決。但是,由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和處理直接關系到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筆者認為,法院可以對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共同債務作出判決;但是,如果無法確定是否存在夫妻債務,或者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或者可能被確定為個人債務,則法院應通知法院因缺乏債權人干預而單獨處理,而不是在判決中予以確認。這樣可以充分保護第三人的合法債權。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5條,法院在離婚判決書或夫妻離婚協議中確認或處理的債務;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處理夫妻財產分割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承擔連帶債務清償責任后,人民法院應當支持一方根據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件向另一方提出的訴訟請求。法院關于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的判決或夫妻離婚協議僅對夫妻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債權人也可以向離婚的夫妻提起訴訟,要求賠償責任。《婚姻法》第40條規定,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從上述相關規定可以看出,處理共同債務應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原則?!痘橐龇ā芬幎?,夫妻共同擁有財產,共同清償債務。它還規定,他們有平等的權利處置他們的共同財產。因此,夫妻雙方也有平等的權利償還共同債務。在與債權人協商一致的原則下,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各自的責任和支付日期,或者一方可以清償全部債務,在分割共同財產時,一方應當向另一方追償。在現實生活中,有些當事人為了逃避債務而采取假離婚的手段。雙方同意,財產屬于一方,債務屬于另一方。債權人要求清償時,對方當事人以財產屬于對方當事人,不應當清償為由拒絕清償,以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在司法實踐中,為了防止上述情況的發生,不給逃避債務的當事人一個機會,在處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時,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被視為一個整體,不可分割,二者一并考慮。如果財產被判給一方,債務應由一方承擔,即使該方沒有財產償還,至少該方共享的共同財產可以轉換為償還共同債務。協商一致原則。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應當從雙方的實際承受能力和經濟來源出發,協商一致,或多或少或者由一人承擔。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和決定。3.依法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離婚時(離婚后),男女雙方應負責償還原夫妻的所有債務。當債權人主張權利時,原夫妻雙方均不得根據離婚時雙方達成的債務分擔協議或法院確定的承諾比例拒絕與債務牽連。當一方清償其全部債務時,它有權向另一方追償。這可以保證債權人利益的充分實現。夫妻共同債務適用連帶責任處理
4。堅持男女平等與保護婦女利益相結合,兼顧雙方實際履行能力的原則。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在財產關系中,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管理,管理和使用權,對財產有平等的分割權,對共同債務有平等的清償義務。然而,平等的還款并不是平等的,還應考慮到雙方履行債務的能力,優先考慮婦女或有經濟困難的一方。采用證據倒置規則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個人債務或者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由承擔債務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債務。當事人主張夫妻一方負擔債務,不能提供證據,人民法院不能核實的,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只有這樣,夫妻一方或雙方才能逃避法律,逃避債務,損害第三方利益
離婚最常聽到的話題是離婚財產的分割。在正常情況下,它是一個人的一半。然而,撫養孩子或贍養老人的一方可以分割更多的財產。在婚姻中,如果一方有家庭費用貸款,則在離婚時屬于兩個人
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擔保人的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婚姻法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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