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員工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他們想終止勞動合同,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可以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雇主。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合同的條款發生變化,在勞動合同到期并面臨續簽時,不續簽勞動合同的補償是什么
,勞動者不接受并同意續簽,用人單位不同意按照原合同條款履行,導致勞動合同終止,且無法續簽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如果勞動合同條款沒有變化,員工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合同終止,如果員工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雇主無需給予員工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限期簽訂勞動合同。如果雇員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簽訂勞動合同,雇主在改善或維持原有工作條件和勞動報酬的同時,提出與雇員續簽勞動合同的,應書面通知終止勞動合同
,員工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應當保留書面材料,證明勞動者本人放棄續簽勞動合同
上述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他想終止勞動合同,他需要提前30天通知雇主。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訪問互聯網上的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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