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是否對試管嬰兒的離婚給予補償理論上,沒有必要支付補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罪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配偶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匿、轉讓、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隱匿、轉讓的一方,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新《婚姻法》關于子女監護權的規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得因父母離婚而解除。離婚后,子女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他們是由父親或母親直接撫養的
離婚后,父母仍然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子女原則上由哺乳期母親撫養。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雙方因哺乳期子女撫養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另一方應承擔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費用。費用金額和期限由雙方商定;未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金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義務協助
行使探望權的方式和時間由雙方商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親、母親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權;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復探望權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沒有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一般來說,只有當丈夫或妻子的生殖功能有問題時才需要體外受精,但這不是一個原則性的錯誤。無論如何,這不能成為支付賠償的法律借口。無論體外受精成功與否,沒有一個孩子可能會成為情緒崩潰的因素,但沒有任何補償
離婚期間一方能否要求精神補償
懷孕期間離婚是否有補償,懷孕期間離婚是否有賠償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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