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承擔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債務
合伙法規定,在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中,如果一個或多個合伙人因其專業活動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債務,他們應承擔無限責任或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僅在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范圍內承擔責任。這與普通合伙不同。在普通合伙企業中,即使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對合伙企業造成債務,所有合伙人仍對外部責任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雖然其他內部合伙人可以追索有過錯的合伙人,但在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中,如果個別合伙人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債務,無過錯的其他合伙人不需要承擔外部責任,債權人只能追索有過錯的合伙人。當然,如果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導致合伙企業的債務不是由于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與普通合伙企業一樣,所有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債務時,應首先以合伙企業的財產承擔對外償還責任。不足的,由有過錯的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無過錯的合伙人不再承擔責任。有過錯的合伙人以合伙企業的財產承擔外部責任后,應當按照合伙協議
對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就外部責任而言,所有合伙人仍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雖然其他內部合伙人可以追訴有過錯的合伙人,但在特殊普通合伙企業中,當合伙企業債務是由個別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時,其他無過錯合伙人不需要承擔外部責任,只能追訴有過錯的合伙人。當然,如果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導致合伙企業的債務不是由于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與普通合伙企業一樣,所有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以上是lyba.com編制的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債務的承擔方式。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關法律知識,歡迎您在lyba.com上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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