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分別持有勞動合同文本一份。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不符合本法規定的必要勞動合同條款的,或者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交付勞動合同文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對勞動者造成損害,他們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單位的行為嚴重違法,您有權提出索賠。如果您拒絕,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是指工人和雇主之間建立勞動關系并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履行勞動合同義務,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根據本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用人單位,成為本單位的成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崗位,遵守本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的規定,及時安排勞動者的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為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福利
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勞動法律關系雙方: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主體不同于其他合同關系主體:第一,勞動合同主體是法律規定的,沒有合法資格的公民和沒有有用勞動權的組織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勞動合同簽訂后,其主體具有行政隸屬的屬性,勞動者必須依法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管理
以上是相關的回答。公司拿走了員工的勞動合同,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需要向老板索要。當發生勞動爭議時,您需要將勞動合同提供給勞動局進行投訴處理。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律霸.com的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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