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續簽是否需要在人才市場備案?
勞動合同一般在勞動局備案,但是否備案對員工影響不大,取決于是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16條第1款的規定與公司蓋章和簽署,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根據本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用人單位,成為本單位的成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崗位,遵守本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的規定,及時安排勞動者的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根據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確保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福利
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對象包括新聘職工、原固定職工和具有原固定職工身份的特殊人員。所謂原有固定身份的特殊人員,是指《勞動部關于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通知》和《關于實施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的下列人員:
① 有勞動關系,不履行勞動義務的特殊人員。如用人單位“富余人員、長假”人員、長期被其他單位借調人員、帶薪上學人員、請長期病假人員、無薪留班人員、,以及分配給合資企業和股份制單位的人員② 企事業單位黨委書記、廠長或經理、工會主席等
用人單位
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境內的個人和合伙非法人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殊類型的經濟組織,如租賃(生產)、承包(生產)企業等
以上是相關答案。一般情況下,公司會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特別是一些老員工,如果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勞動合同可以簽訂固定期限或無限期。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咨詢luba.com的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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