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訴階段的程序是什么
提出離婚請求的一方必須首先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起草民事申訴
2。準備訴訟所需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投訴、身份證、結婚證和一些證據。法庭決定是否接受訴訟。立案:人民法院受理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應提交答辯狀:被告應在收到答辯狀副本后15天內提交答辯狀。審前準備:法官審查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者答辯條件的當事人,并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保全: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訴訟保全或預付款
III.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首先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中介產生兩個結果:
1。調解和解:法院調解應當使當事人消除分歧,相互理解,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協議備案,一般不出具調解書。調解協議離婚:當事人不愿調解而同意離婚的,由人民法院制作調解書,由審判員、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調解不成的,由法院審理。
IV調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安排聽審時間:法院安排聽審時間并向雙方發出傳票。法庭訴訟通知:法庭應在開庭前三天將開庭日期通知當事人和其他參與者。聽證:法院將詢問當事人,告知其權利和義務,當事人應如實回答;詢問證人、專家等;在正常情況下,離婚雙方必須出庭。如果他們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他們必須就是否離婚向法院出具書面意見。根據庭審判決
法院根據原告的主張和雙方提交的證據,對是否準予離婚、如何分割財產、如何解決撫養子女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將再次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將宣布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應當在宣判后立即作出判決書
離婚案件一審程序結束后。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判決不服,他們可以向上一級法院上訴進行二審程序
總之,法院對離婚程序的審理也有規定的程序。一般來說,在起訴階段,有必要陳述個人事實和理由,并提交相關證據。沒有必要向法院起訴,離婚將由法院裁決。如果不符合離婚條件,法院將不批準離婚
如果提出離婚訴訟的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如果提出離婚訴訟的被告不同意怎么辦
起訴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股權質押(反擔保)協議書
2020-12-31公益崗會被辭退嗎
2021-01-21中外合資銀行注冊資本是實繳資本嗎
2020-12-02交通事故后找人頂罪怎么處罰是什么
2021-03-03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割標準是怎樣的
2020-11-11離婚協議需要公證嗎
2021-03-18什么情況下交警應該回避
2020-12-31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有什么積極效果
2020-12-18很少盡贍養義務能分撫恤金嗎
2021-02-26商業銀行能否追究刑事責任
2021-02-12學生在校外發生事故學校有責任嗎
2020-11-28把房產證抵押需拿出房產證嗎
2021-02-04員工被無故辭退如何維權
2021-03-18意外傷害保險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1-01保險標的是什么意思
2021-01-03家庭財產險的保險范圍可分為哪幾類
2021-01-10應怎樣證明保險經紀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問題
2021-03-15保險合同如果要撤銷要怎么做
2020-11-17保險合同給人下“套”
2020-11-11肇事逃逸商業保險賠嗎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