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可以從民政局拿到離婚協議書嗎
不可以。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達成協議后,拿著雙方自愿簽署的協議書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并領取離婚證,而非協議
離婚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經夫妻雙方簽字,并經法院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批準后生效。這是離婚程序的要求之一。根據最新的婚姻登記條例,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離婚協議應明確雙方自愿離婚的意向以及雙方在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方面的共識。離婚協議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發現雙方確實自愿并妥善處理子女和財產問題的,應當發給離婚證明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必須征得軍人的同意,第三十四條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除軍人有重大過錯外,男性不得申請離婚,第三十九條離婚時,人民法院認為需要受理的,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沒有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對方。如果一方為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和協助另一方工作支付了更多的義務,他或她有權在離婚時向另一方要求賠償,另一方應在離婚時作出賠償,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或者該財產屬于對方的,由雙方協議清償;第四十二條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的,另一方應當從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外國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證明的效力高于法院離婚判決和離婚調解的效力。例如,如果中國公民(離婚者)想在國外與外國人登記結婚,只要他們持有離婚證書,外國婚姻登記機關就會對他們進行登記。如果您持有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您必須通過離婚公證才能承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普遍不承認離婚調解協議的效力。
基于上述,離婚協議對雙方離婚尤為重要,離婚協議將根據雙方意愿協商簽訂。因此,雙方應協商離婚條款,并盡可能協商婚姻財產和子女監護權,為了避免引起各種糾紛,離婚協議書如何書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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