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女職工懷孕、分娩、哺乳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有權依法終止與懷孕女職工的勞動關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雇主的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或者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本單位完成工作任務的,或經發包人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4。正在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雇主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但是,如果雇主在哺乳期解雇女性員工,雇主應支付經濟補償、額外經濟補償等
因此,雇主不得隨意解雇哺乳期女性員工
II。如何補償解雇哺乳期女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用人單位不得在女工哺乳期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哺乳期強行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合同,違反中國法律法規。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給予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您的妻子在哺乳期被迫終止勞動合同,她可以獲得每年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其他經濟補償、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內容。哺乳期間終止勞動合同的報酬可超過12個月的工資。具體經濟補償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確定,雙方可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明白的,您不妨咨詢我們的律師,了解律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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