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合同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您可以在到期日離開。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除非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簽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公司無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應當按照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和每年一個月的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果期限不足六個月,應向員工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年。雇主終止勞動合同的規定。當然,雇主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終止。
(2)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證明其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勞動條件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嚴重失職(四)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除按規定提供經濟補償外,雙方協商不能就修改勞動合同達成一致
,用人單位因依法整頓瀕臨破產或者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還應當給予不低于勞動者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應提前30天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在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裁減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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