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什么情況下無效?中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方利益(3)以法律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相關知識:合同無效五種情形的解釋
(1)通過欺詐和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根據《民法通則若干問題意見》第68條,所謂欺詐是指一方故意將虛假情況告知另一方,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由于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基于欺詐者由于對欺詐的錯誤理解而作出的意圖表達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集體或第三方
所謂惡意串通,是指串通各方為達到一定目的,共同實施簽訂合同的民事行為,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方利益的違法行為
(3)以法律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以法律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又稱隱瞞行為,是指當事人通過實施法律行為掩蓋其真實的非法目的,或者該行為形式合法,內容非法的行為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行政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但合同明顯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適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條款確認合同無效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目的和內容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釋》第4條明確規定:“合同法實施后,人民法院應當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確認合同無效,不得依據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
根據上述介紹,我們清楚地知道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主要情況,這些情況在《合同法》中有明確規定。合同的無效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效果,對當事人極為不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您在luba.com上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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