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承擔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侵權責任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29條【不可抗力】的規定處理,不可抗力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何識別不可抗力
根據中國法律的上述規定,作為不可抗力事件,必須具備以下三個要素
第一,主觀要素,即不可抗力的發生對雙方來說是不可預見和不可能的。換言之,在簽訂合同時,雙方不知道事件將在何時何地發生,也不知道事件將如何提前發生。如果可以提前預測、預測和預測,并且可以提前采取措施避免,則不能將其視為不可抗力
第二,客觀因素,即在現有條件下,雙方的物質和技術力量是不可避免的,并且是事件發生無法克服的。如果雙方能夠從實際情況出發,采取措施避免和消除事件的發生,則不能將其視為不可抗力,因此,事件的發生將不可避免地導致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和延遲履行合同,或對標的物的部分或全部損害。如果客觀情況不構成合同履行的障礙,則不能視為不可抗力
因此,判斷客觀情況是否屬于不可抗力,必須以上述三個要素作為衡量標準。只有同時具備三個要素的客觀情況才能認定為不可抗力。如果沒有要素,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免責條款將不適用。
III.最新信息(民法將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0條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如果法律有其他規定,則應以這些規定為準
不可抗力是無法預見、避免和克服的客觀情況
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按照其規定處理。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讀者可以訪問luba.com進行咨詢。Luba.com有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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