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約定終止,合同是否自動終止?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如果雙方同意有條件終止合同,當條件達到時,合同雙方可以終止合同。這種合同終止方式當然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45條【有條件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在合同生效時附加條件。有有效條件的合同,在條件滿足時生效。具有終止條件的合同在條件滿足時應無效
如果一方為了自身利益不當地阻止條件的滿足,則該條件應視為已滿足;那些不適當地促進條件的實現的人將被視為條件的失敗
如何商定合同解除的條款
一旦合同訂立并生效,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如果另一方根本違約導致未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實現合同目的,如果其再次受到合同的約束,則勢必影響守約方訂立合同的目的和履行利益。就像破裂的婚姻,如果雙方不及時分開,對雙方的打擊和折磨可想而知。因此,如果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或合同無法履行,及時終止合同就等于逃離苦難之海,回到岸上。然而,法律對合同的終止有嚴格的規定和限制。終止合同的情況和程序有規則可循。合同訂立時,應當對合同解除的條款予以必要的注意,以避免合同法中合同解除不易的情形。
合同解除分為協議解除和法定解除。所謂協議終止,是指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合同,法律終止是指在一定法律情況下,守約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終止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實踐中,單方面終止合同往往會遭到另一方當事人的抵制,而另一方當事人會找到許多理由進行抗辯。最重要的抗辯理由之一是拒絕收到合同終止通知。原因是終止方有義務通知。通知到達的時間為合同終止生效的時間。因此,在合同中,雙方應提前確定終止合同的具體方式(如郵件、信函或傳真)和擬定情況(當通知被視為到達時),為消除對方解除合同的阻力
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有條件同意解除合同的,在條件具備時,合同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當然,這種終止合同的方法是可行的。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訪問互聯網上的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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