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幾類涉外民商事案件適用集中管轄
一、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二、省會、自治區首府、直轄市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
三、經濟特區、計劃單列市中級人民法院;
四、高級人民法院。
對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判決、裁定不服的,其第二審由所在地中級人民院管轄。
下列幾類涉外民商事案件適用集中管轄:
一、涉外合同和侵權糾紛案件;
二、信用證糾紛案件;
三、審查有關涉外民商事仲裁條款效力的案件;
四、申請撤銷、承認與強制執行國際仲裁裁決的案件;
五、申請承認和強制執行外國法院民商事判決裁定的案件,一、二審仍由當地法院管轄。
下列幾類涉外民商事案件不適用集中管轄:
一、與外國接壤的邊境省份的邊境貿易糾紛案件;
二、涉外房地產案件;
三、涉外知識產權案件。
涉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民商事案件,符合前訴的五類案件,也適用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集中管轄的規定。
實行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集中管轄,是為了適應入世后面臨的新形式和新挑戰,適應世貿規則向我們提出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審判的要求。
律霸網也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服務,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清楚的,我們也歡迎您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注銷后,股東對原公司債務承擔什么責任
2021-02-03股權激勵行權有時間限制嗎
2021-02-05民事糾紛房產拍賣償還順序
2020-12-30沒履行監護權可否不贍養
2020-11-13買賣婚姻能提出離婚嗎
2021-03-24網購后,買賣雙方發生糾紛,應在哪方的法院提起訴訟
2021-02-07訴訟保全可以查封到期債權嗎
2020-12-17裝修的房子漏水損失怎么賠償
2021-01-13北京長期員工離職補償金標準
2021-01-07公司不履行貿易合同怎么辦
2021-03-25夫妻相互繼承遺產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1-24政府回購房可以贈與他人嗎,政府回購房如何贈與他人
2021-01-04購房合同上寫的兩個人名字,辦房產證必須都有嗎
2020-12-13僅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要怎么處理
2020-12-25投資理財保險的適用人群
2020-12-05航班取消賠償
2020-12-03保險公司怕擔責是否可以起訴解除保險合同
2021-02-25保險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備哪些
2021-01-30轎車超載保險公司理賠嗎
2021-01-24保險公司假現場拒賠合理嗎
202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