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勞動合同期限為完成某項任務或勞動合同期限少于三個月,則同一雇主和同一工人只能約定一個試用期
,試用期不予約定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果勞動合同只規定試用期,則不確定試用期,試用期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內辭職。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一崗位的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終止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說明原因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同,約定的試用期也不同,但所有試用期均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范圍內約定。希望本文能幫助廣大職工
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過長。也許你還不明白。在這個時候,你可以在律霸找到一位律師。com向您一對一地解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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