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法對撤銷權的效力如何規定?有《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應當消滅:
(1)具有撤銷權的一方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撤銷權
(2)具有撤銷權的一方明確表示或者放棄撤銷權債務人知道解除事由后自行采取的行為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受讓人知道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范圍限于債權。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合同法第七十五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債務人自債務人行為之日起五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2)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的;(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應當行使贈與人的撤銷權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合同解除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如果有撤銷權的人撤銷贈與,他可以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財產。知識綜述:合同法中的撤銷權是維護債權的措施之一。在行使撤銷權時,我們需要了解其相應的規定,以避免盲目行使
以上是luba編輯向您介紹的“合同法中如何規定撤銷權的效力”的相關知識。通用域名格式。現實生活中的實際情況更為復雜。當然,具體問題也要分析。如果您的情況復雜,本網站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商標復審的程序是怎樣的
2021-02-27民間借貸房產證兩個人名字可以抵押嗎
2020-12-06假結婚和假離婚買房有哪些法律風險
2021-02-22醫療服務合同的賠償責任是怎樣的
2020-12-12車輛過戶手續是什么
2021-03-14員工對集資房享有什么權利
2021-02-21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有什么條件
2021-03-12試用期離職老板不簽字怎么辦
2021-02-28什么是投資型保險
2021-01-01投保貨物受損后,被保險人應如何辦理索賠手續
2020-11-20對方全責保險理賠的原則是什么
2020-12-26受害人無法聯系被保險人的利益如何維護
2020-12-10被保險人死因不明時保險公司的責任該如何承擔
2021-03-06保險合同沒有特別約定,可以免責嗎
2021-02-19存錢卻“買”了保險 保費能要回來嗎?
2020-11-25海上貨運保險承保范圍有哪些
2021-02-08集體土地流轉如何登記
2020-11-10司法強拆后如何提高拆遷補償
2020-12-21拆遷征用安置房賠嗎
2021-02-07農村一口人分多大宅基地面積,有法律規定嗎
202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