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主想在試用期內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離職或留任,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即:,將合格評估作為雇傭條件寫入合同
公司應如何在試用期內解雇員工
企業存在一種誤解,即員工在試用期內考試不合格,可以隨時解雇時期事實上,如果雇傭條件不包括考試合格的項目,雇主不能僅根據考試不合格的情況在試用期內解雇工人
如果你想根據試用期內的評估結果決定是否繼續保留,您必須將符合條件的考核作為聘用條件寫入合同,否則公司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如果單位未將試用期考試合格作為錄用條件并通知員工,試用期考試不合格后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員工可以提出異議。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發現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辭退勞動者。同時,如果由于工人的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終止,雇主無需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無過錯,用人單位不因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但主張在試用期內可以任意解除勞動合同的,那么,終止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并應承擔因非法終止勞動合同而產生的賠償責任
以上是luba編輯向您解釋的與試用期有關的知識。通用域名格式。如果雇傭條件不包括考試合格的項目,雇主不能僅憑考試不合格就解雇試用期內的雇員。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您在本網站上進行法律咨詢。我們將聘請專業律師為您提供一對一的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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