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會承認合同副本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時,應當提供原件;不能與原件核對的復印件和復制品,不得單獨用作證據;當事人一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反駁對方承認或者提出的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確認其證明力。根據上述規定,可以用合同副本提起訴訟,但能否被人民法院采納取決于另一方是否承認合同副本的內容,或者該副本是否能與其他證據相互確認。如果我們提供的證據是合同的副本,則需要其他證據來支持。如果其他證據足以證明合同真實有效,法院將予以承認。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咨詢luba的相關律師。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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