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第46條,如果下列行為之一導致離婚,無辜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配偶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離婚時要求損害賠償的理由是合法的,僅限于上述過錯行為。其他如一般婚外情、賭博、吸毒、犯罪等,無論情節輕重,都不能成為要求賠償的理由。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期限是什么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具體規定,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時間可以在離婚時提出,也可以在離婚后提出,但限制為一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二)的有關規定,實際行使離婚損害賠償的期限應當區別于下列具體情形:
首先,作為原告的無辜方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即必須在訴訟請求書中明確提出,人民法院在作出離婚判決的同時作出判決。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已將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原告不提出請求的,視為放棄權利,喪失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即使原告在離婚訴訟中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但人民法院決定不離婚,則由于喪失了其存在基礎,當事人的請求權不能得到支持。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損害賠償;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并且不根據本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他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起訴訟,以無辜方為被告的離婚訴訟,一審未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在二審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雙方可在離婚后一年內分別提起訴訟,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后,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是,如果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明確放棄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明確放棄請求,則不予支持
基于上述原因,一般離婚案件一般沒有離婚賠償,但在新《婚姻法》中,只要一方的過錯導致婚姻破裂,受害方有權要求賠償,但前提是必須有證據證明。因此,在不同的離婚案件中處理的方法是不同的
最新的離婚賠償標準是什么
懷孕離婚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如果離婚賠償沒有得到滿足怎么辦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要求回避應該提交什么材料
2021-03-16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
2021-03-11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2020-12-15商場衛生間受傷怎么辦
2021-02-09停薪留職員工還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1-02-19競業限制不平等是否有效
2020-12-11調崗的規定有哪些
2021-03-23勞動人事爭議是一裁終局嗎
2020-11-23投保人隱瞞實情投保會后果根據不同情況而定
2020-11-17保險合同要怎么簽訂
2021-03-01定值保險合同有什么優點
2020-12-07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具體是指誰
2020-11-15荊州市交通事故賠償律師:保險理賠指的是什么,保險理賠有什么法律規定?
2021-01-15保險公司應當賠償交通事故中自費藥品費用
2021-02-05車禍受害人能告保險公司嗎
2021-01-27保險受到欺詐如何維權
2021-01-24財產保險合同主要履行哪些原則
2020-11-08征地拆遷補償不合理,什么時候維權合適
2021-03-24拆遷出嫁女戶口還在本村如何安排
2020-11-11湖南益陽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202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