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級別管轄和區域管轄是更重要的管轄規定,區域管轄不得違反一級管轄的規定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外,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管轄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與其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中,有多個被告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慣常居住地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轄,每個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級別管轄和區域管轄是重要的管轄規定,區域管轄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訪問互聯網上的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商標所有權與使用權能分離嗎
2020-12-05對大學生家教不滿意能向消協投訴嗎
2021-02-07離婚夫妻贍養費標準
2021-01-11如何預防房屋中介糾紛,房屋中介糾紛怎樣防范
2020-12-12外資房地產開發的基本程序
2021-03-10企業有過錯工傷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1-02-20簽派遣勞務合同應該注意什么區別
2020-12-05實習期完還有試用期合法嗎
2021-02-04企業停產工資如何發放
2021-03-03公司能把員工的工資全部扣光嗎
2020-12-2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全文
2020-11-17什么是企業勞動爭議調解
2021-01-10有侵權責任人意外險還要賠嗎
2021-02-07吉化爆炸案理賠可能僅幾萬元 損失應由誰買單
2021-03-04汽車必交的保險有哪些
2020-11-15保險公司不按條款賠付怎么處理
2021-02-09購買車險時可能有什么陷阱
2020-11-12商業車險退保能退多少錢
2021-02-11什么是車輛劃痕險
2021-02-18保險欺詐全方位解析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