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合同時常見的法律問題。口頭變更是否在合同正式簽署后生效?答:如果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合同可以變更。主合同約定以書面形式變更的,應當按照主合同約定以書面形式簽訂變更補充協議。如果對變更的形式沒有明確的一致意見,口頭變更也是有效的。合同上蓋了什么樣的印章才能生效?答:合同印章反映了雙方的意圖。通常,如果當事人是企業法人,可以使用企業印章或合同印章。當事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加蓋公章。如果使用財務印章等其他領域的專用章訂立合同,很容易產生爭議,即在簽訂合同時是否能客觀反映蓋章方的真實意圖。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且無公章,合同才有效嗎?答: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有效。不要求簽名必須附有印章。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簽名未加蓋企業公章的,原則上也有效。然而,效力存在缺陷,容易造成巨大的法律風險。由于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行使訂立合同的權利,如果沒有加蓋企業公章,很容易被認為相關合同行為是個人行為,而不是企業行為。填寫合同當事人欄時應注意的事項:合同是自然人。身份證號碼應盡可能書寫,以避免自然人身份爭議。合同一方為法人的,應當寫明企業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與企業法人簽訂合同時,合同當事人一欄不得填寫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免合同對方不明確
5。只有書面合同有效嗎回答:合同可以是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房地產轉讓合同、長期租賃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變更部分是否有效答:如果一方變更合同以變更原合同,變更部分無效,原合同將保留。合同簽訂后,如果任何一方想修改合同,必須通知另一方。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合同或修改或補充原合同相應條款,并在修改處加蓋雙方公章(個人指紋);僅經口頭同意,未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在任何修改、變更的地方未加蓋印章(指紋)的,視為無效,本合同的原始內容繼續生效。
7。什么是標準條款?標準條款的風險是什么?答:標準條款是指雙方事先準備好重復使用的條款,在簽訂合同時未與另一方協商。實際合同關系中有許多標準條款,如賣方的銷售合同條款、出租人的租賃合同條款等。如果合同是以標準條款訂立的,很容易被視為無效。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存在格式條款,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免除其責任,增加另一方的責任,排除另一方的主要權利,則該條款無效。如果企業利用制定標準條款的優勢,使條款極不公平,使對方無法保護其權益,則很容易被認定為無效條款。如果合同的打印部分和手寫部分發生沖突,應以手寫部分為準。
回答:如果打印部分是預先確定的格式條款(為重復使用而定制),如果手寫部分與打印格式條款沖突,應以手寫部分為準,由于手寫部分能更好地反映雙方的真實意思
以上是小編對訂立合同中常見法律問題的介紹。雖然合同的訂立依法保護了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協議,但在訂立合同時應注意一些常見問題。如果您有其他相關問題,歡迎您咨詢免費法律咨詢,這可以幫助您回答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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