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格式。書面形式當事人以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要求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果雙方同意采用書面形式,則應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當事人以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要求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果雙方同意采用書面形式,則應采用書面形式。其他形式當事人以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要求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果雙方同意采用書面形式,則應采用書面形式。合同的一般條款本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同意,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雙方的名稱或地址(II)標的物(III)數量(IV)質量(5)價格或報酬(6)期限,履行地點和方法(7)違約責任(VIII)爭議解決方法(III)要約和承諾。要約邀請的含義和效力要約邀請是期望他人向自己要約的意思表示。發出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均為要約邀請。要約的含義要約是表示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要約的要素有效的要約應當包括兩個要素:(1)具體內容;(2) 表示當要約人接受要約時,要約人受意向表達的約束。要約的有效性、撤銷和撤回要約在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被撤銷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送達受要約人。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送達受要約人。承諾的含義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的表達。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除非可以根據交易習慣采取行動或者要約作出承諾,否則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要約未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到達:(1)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立即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驗收應在合理期限內到達。承兌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如果承兌不需要通知,則在根據交易習慣作出承兌時生效,或者承諾可以撤回。如果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之后作出承諾,撤回承諾的通知應在承諾通知之前或同時送達要約人,如果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并根據正常情況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由于其他原因到達要約人時承諾超過承諾期限,則為新要約,除非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承諾有效,除非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由于承諾超過期限而不接受承諾,否則承諾有效。合同成立要件:合同在承諾生效時成立。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
當事人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在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當事人以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前簽署確認書。確認書簽署時合同成立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地;沒有主要營業地的,其慣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地。雙方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當事人以書面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以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標準條款合同(1)標準條款合同的含義標準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預先制定的重復使用且未與另一方協商的條款格式條款,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遵循公平原則確定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采取合理措施提請另一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三)格式條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免除責任的,格式條款的效力,增加另一方的責任,排除另一方的主要權利,條款無效。(4)標準條款的解釋如果對標準條款的理解有爭議,應按照通常的理解進行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采用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如果標準條款與非標準條款不一致,則應采用非標準條款。v.訂立合同過程中的責任。因訂立合同過程中的過失而承擔的賠償責任
如果一方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損害賠償責任:(一)以訂立合同為借口惡意協商的;(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三)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合同簽訂過程中的保密責任應妥善履行。泄露或不當使用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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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劉興萌,山東順周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心理咨詢師。臨床醫學學士學位,5年學校及醫院學習歷練,掌握扎實的醫學基礎,在傷殘鑒定、醫療過錯鑒定等方面能為當事人提供全面、客觀的意見及幫助。先后供職于平安財險、太平財險兩家保險公司,發揮醫學專長,依次擔任人傷理賠法務、人傷理賠主管、人傷審核崗,共計8年余,累計處理交通事故千余件,積累了豐富的交通事故及人身損害處理及訴訟經驗。目前主要業務專長:交通事故、醫療糾紛、人身損害糾紛。聯系電話:18615425160;微信:L1861542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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